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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业科技成果下乡转化活动的通知(桂科农字〔2022〕49号)

发布时间:2022-05-27

各市、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位乡村科技特派员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成员: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科技计划成果“进园入县”行动启动会精神,深入推进我区科技强农工程,充分发挥科技成果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用起来”、农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决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成果下乡转化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筛选发布

    (一)我厅已梳理出近3年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资金和科技计划项目取得的4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并将相关信息导入广西农村科技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建立农业科技成果信息库。请各成果完成(拥有)第一单位于2022年6月6日之前登录云平台对入库成果进行审核,确保成果信息的准确,确认后将通过云平台对外发布。

    (二)农业(涉农)科技成果包括动植物新品种(或品系)及良种选育繁育技术、农副产品贮藏加工及增值技术、集约化规模化种养技术、农业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技术、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现代农业装备及技术等。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可转化推广的相关科技成果且尚未录入云平台的,请进入云平台的“科技信息—云展厅—科技成果”栏目发布(微信搜索并关注“广西农村科技服务云平台”),并在“上传凭证”栏目上传成果的相关证照或主推文件扫描件,要求成果的审定(鉴定、登记等)或专利授权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或者为近3年农业农村部门、农技推广机构确定的农业主推技术、品种。

二、成果对接转化

        请各市、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全区乡村科技特派员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成员,在调研当地(服务地)产业科技需求基础上,通过云平台选择合适的农业科技成果,与成果拥有单位进行对接后,进行转化推广。6月3日起,经成果拥有单位和自治区审核通过的农业科技成果将在云平台陆续发布,需要转化推广的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团成员可进入“科技信息—云展厅—科技成果”栏目选择并确认选用相应成果。

三、其他事项

    (一)2022年起,自治区科技计划“县域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示范”项目优先支持转化进入云平台农业科技成果信息库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项目。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数较多的单位,在申报农业农村科技领域项目时,我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资助。

    (二)全区乡村科技特派员考核基地引进、示范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等科技成果需从云平台农业科技成果信息库选择,否则不纳入服务绩效统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其它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1-5851235、5888636。

附件:广西农村科技服务云平台首批农业科技成果审核发布操作方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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