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线上举办第5期广西技术经纪人(初级) 培训班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21〕39号)、《科技强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任务目标要求,结合《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内容,以提升广西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服务能力以及强化技术转移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实操能力为目标,为了进一步推进广西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工作,现计划以线上培训的形式举办第5期广西技术经纪人(初级)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形式
线上培训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线上考试时间:2022年6月25日至7月10日
培训方式:线上授课
学习平台登录网址:https://www.tukedu.com/login.html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三、培训对象及名额
本次培训班具体培训对象如下:
(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人员与成果转化人员;
(二)各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负责人、市场经理、产品经理、技术转移部门工作人员;
(三)科技园区和孵化器创新服务部门工作人员;
(四)政府科技管理和技术转移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五)为技术转移提供法律、商务、知识产权服务的人员;
(六)技术研发、技术交易、技术转移等各类培训机构的师资与服务人员;
(七)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
(八)其他技术转移相关机构从业人员。
四、培训内容及讲师安排
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从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国科火字〔2020〕70号)要求,本次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设置24个必修课时,课程内容涵盖技术经纪公共基础知识、政策法规、实务技能等模块内容。
张晓凌
中国技术市场协会理事、北京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北领技术转移学院执行院长
主持多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和科技部火炬重大科研项目,参与起草《技术转移服务规范》国家标准,主持制定北京《技术转移服务人员能力规范》地方标准等文件。
授课内容:
1.技术商品与技术市场
2.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
3.技术经纪与技术经纪人
4.科技服务业
5.技术转移服务规范
北京一带一路国际孵化联合体(ICI)秘书长
承担多项“一带一路“平台建设任务,搭建超过500家国际科创合作渠道。
授课内容:
1.技术项目甄别与技术
需求挖掘
2.技术交易商务策划
3.技术孵化与投融资
4.国际技术转移案例研讨与分析
肖克峰
青岛农业大学副教授
主持青岛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体系建设项目,承担多项科技成果标准及实务书籍起草及编写,科技部火炬中心、评估中心、中国技术市场协会以及十余个省市自治区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培训专家。
授课内容:
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实务
黄国凯
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曾任职北京天奇阿米巴基金法务负责人,在创业公司孵化风控服务,投融资法律服务领域有丰富经验。
授课内容:
技术入股与股权设计案例分析
劳超
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高级工程师
从事技术市场相关工作二十多年,主要从事技术交易、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技术经纪人培训、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全区技术市场统计等工作。
授课内容: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宋斌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专注于知识产权、商业特许经营、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酒店行业法律服务。对企业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知识产权风险以及如何规避和应对、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知识产权风险管控方面经验丰富。
授课内容:
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与防范
杜晋海
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战略研究室主任
主持参与省部级软科学研究项目20多项,研究成果获广西社会科学奖11项。负责自治区科技厅《领导决策信息》等刊物编撰,撰写的十多篇决策研究成果获得历任自治区党政领导的批示。
授课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 条例》解读
五、培训与结业安排
1.获取学习账号
学员报名时填写个人信息档案后,由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为学员统一分配学习账号。学员手册、学习账号以及学习平台操作手册等信息于6月19日前在学员微信交流群发布,请学员及时加入学员微信交流群。
2.自主学习
2022年6月20至6月30日期间,学员自主安排时间,完成指定课程的学习,学习平台将记录学员的学习情况。完成规定学时学习,方可获得结业考试资格。
结业采用线上考试形式,完成所有指定课程学习后,学员在2022年6月25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考试界面完成结业考试。如已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学习课程,暂无法参加考试,可书面申请在下期培训班参加结业考试。
完成规定学时并通过线上结业考试的学员,可以获得由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颁发的的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初级技术经纪人结业证书。
该证书可以作为学员从业水平证明材料。持证学员可以免费或优惠参加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组织的沙龙、对接会等各类活动,共享资源。
六、其他
(一)本次培训班免收培训费。
(二)报名方式。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填写学员个人档案信息,并加入学员交流群,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6日12:00前,招满即止。